重慶民宿野蠻生長 該如何規范發展?

原標題:重慶民宿野蠻生長 該如何規范發展?



重慶商報-上遊財經記者 張瀚祥 劉曉娜 張軍興 李舒 韓政 劉真 首席記者 李析力



近年來,民宿以其鮮明的特色、差異化的環境、有親和力的氛圍、靈活多變的經營方式展現瞭與星級飯店不同的產品特質,呈現出旺盛的生命力。



2017年,重慶成為入住國內民宿目的地第四城市。在旅遊人數迅速增加,成為熱門旅遊目的地以後,重慶的民宿市場迅猛升溫。從去年開始,重慶的民宿經營者驟然增多,被形容為“野蠻生長”。



面對社會上的不同聲音,民宿業究竟該何去何從?又如何健康發展?本報記者對此進行瞭調查。



小區群租房該不該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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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經營者王桅付出瞭很多心思和精力來裝扮自己的民宿,希望能把自己的“傢”分享給外地遊客。他堅決不同意將小區裡違法改造的群租房劃為民宿行列。“不能因為那些打著民宿旗號的群租房犯下的錯誤,讓整個民宿行業去買單。”



住多多創始人周宏偉也認為,小區裡面不適合搞群租房,應堅決予以抵制。“我們的平臺對於群租房是堅決不允許上線的。”



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婉粲說,違法經營的群租房要取締,這個在法律上是沒有障礙的。群租房的根本問題不在於說是月租還是日租,而是在於這個房子根本不足以承載大量的結構改造和使用人員。



如何從立法上規范民宿?



重慶市旅店業協會會長梅鳳林表示,民宿的存在是合理的,目前的焦點是需要有一種方式讓這種合理存在的經營模式能夠合法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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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把民宿稱為灰色地帶?說明法律在民宿的規范上有一定的滯後性,但法律有滯後性是正常的,因為立法的規律就是有瞭問題去解決問題。”陳婉粲律師認為,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民宿是被禁止的,但是民宿經營中存在的各種風險和隱患應該怎樣規避,在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上都需要思考。另外,從立法上應該對酒店、民宿予以明確的區分,以便於管理。



同時,她註意到一些民宿經營者將民宿行為界定為租賃而不是經營,“公民的物權中包含有收益權,房屋是可以租賃的,而且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傢對租賃的時間都沒有規定。”那麼民宿的性質究竟是租賃還是經營,陳婉粲認為這也是立法中需要明確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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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民宿行業健康持續的發展下去,成為旅遊業的一個新增長點,需要制定相關的法規。”重慶工商大學旅遊與國土資源學院院長王寧教授表示,下一步希望政府能出臺針對民宿的管理辦法,規定民宿的經營范圍、規模、衛生安全、消防環境等,給一個清晰的統一的標準,讓民宿能拿到合法證照、照章納稅,在陽光下經營。



重慶市沙坪壩區文化委黨委書記、主任、沙坪壩區旅遊局局長、重慶市歷史文化名城專委會副秘書長李波表示,民宿是一個新興的行業,所以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鼓勵這個行業健康發展,絕不是鼓勵亂象發展,要想健康發展,就需要政府引導。”他認為,現在民宿領域的亂象一定程度上是由於缺乏瞭相關法律法規的指導,建議可以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近日,市旅發委也向市裡提交瞭關於民宿業的規范發展建議。當中提到,對民宿業應加強法律法規剛性約束。首先,民宿要立法規范,改變無法可依現狀,明確界定民宿類型,對民宿的經營資質、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進行不同規范、實施分類監管。其次,責任機制與懲罰制度必不可少,如出租房屋要在政府相關部門備案,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宿網絡平臺售前、售中、售後的監管,特別是民宿短租平臺要嚴格對房東資格進行審查,平臺應當向消費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共享住宿的租客必須註意維護鄰裡關系等。



發展民宿需要劃定區域嗎?



據市旅發委調查發現,我市的民宿存在“遍地開花、一哄而起”的現象,特別是短租公寓、網約房等新興共享住宿業態呈爆發式湧現,且多在居民小區等非商業社區,不符合區域科學佈局和品質發展要求。



王寧教授認為,政府應從頂層規劃上予以引導和規范。“在小區裡面,民宿會影響居民的生活,既然有這種矛盾,政府是否可以在城市規劃上,專門規劃一些地塊,比如在兩江四岸的規劃中,在靠山、靠景區的地方讓民宿相對集中,讓那些創業者或投資者去搞經營建設。”



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武陵山珍經濟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畢麥認為,政府要良性引導、科學規劃,要超前進行管理規范,“哪些地方不適合搞都市民宿,必須要出臺相應標準進行規范,要從安全、健康的層面來超前管理。既要接納旅遊市場的需求,也不能影響到本地居民的生活秩序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



重慶市旅店業協會會長梅鳳林甚至建議,政府可以將城市裡一些的閑置樓宇,改造成民宿創業集群,將創客集中起來,既能夠提供創業機會和創業空間,也能為重慶帶來一個新的景點。



“我們就做過這樣的成功嘗試。”梅鳳林說,2015年,協會曾經在渝中區拿下一棟樓試點,打造瞭100多間房間,進行集中裝修辦證過審批,將房間分租給創業者,酒店全部設施及人力都配備齊全,創業者根據風格需求進一步裝修,比如有機器貓、凱蒂貓等主題房間,自行管理經營,以此打造成微企創業集群,試點取得成功。



不過,住多多創始人周宏偉卻認為,從操作層面很難去要求政府搞民宿集群。“海客瀛洲、春森彼岸為何會民宿聚集?入住這些地方的遊客更多的是選擇這裡的景色,而不是說單純的看這個房屋的裝修、品質。”



行業協會如何制定服務標準?



“民宿本身是一個非標住宿,未來是整個行業的發展趨勢,包括80後、90後甚至00後這種年輕的消費群體出來以後,出門更多的選擇是民宿。”重慶市旅店業協會民宿分會秘書長趙清宇認為,民宿雖然是非標住宿,但其本質上是提供酒店、服務業的服務,就應該有服務的標準,而目前許多民宿沒有服務標準。同時,民宿涉及到的利益是多方面的,包括小區居民的利益、民宿業主的利益、投宿者自身的利益,這就需要從行業的標準包括制定行業的入門門檻來規范。



她說,對遊客而言,民宿代表瞭一個城市的品質,民宿的規范發展也是提高城市影響力的一個機會。做出民宿的品質、控制民宿的風險,才能提高整個行業。



“任何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組織,行業協會或者商會,去做自律管理。”王寧認為,隻要是經營行為,就應該自覺接受行業的管理。畢麥認為,民宿的規范發展一定要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規范要加快和超前,“行業協會既要對創業者提供保護,也要要求創業者合法經營,行業自律性是這個行業綜合素質的體現。”



民宿主如何自律?



李波認為,民宿的發展關鍵在於政府引導,但發展和自律的主體還是在民宿主自身。民宿主的自律,將促進民宿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比如海客瀛洲業主反映的問題,民宿老板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確實對其他業主造成瞭影響。民宿主與業主的口角爭執也時常發生。”他說,這些行為都需要民宿主自律,依法經營,誠信服務,不踩安全、衛生等“紅線”。



王寧認為,無論是哪種民宿,都是一種經營行為。既然是經營行為,那一定要依法依規,要取得經營許可執照,還要滿足安全要求、衛生要求、消防要求、環境要求等,滿足瞭這些要求才能合法合規的經營下去。



■他山之石



民宿如何規范



國內外有例可循



國內



浙江省公安廳於2016年8月制定出臺瞭《浙江省民宿(農傢樂)治安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明確瞭民宿治安消防安全條件要求和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審核發放程序,從政策層面解決民宿市場準入難題。



福建省廈門市政府在去年出臺瞭《廈門市民宿管理暫行辦法》。民宿經營者應當依法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開設民宿申請,並提交民宿建築產權證等證明材料。



國外



今年6月15日,日本政府監管民宿的“住宅宿泊事業法”正式實施。所有居住用住宅可以在不取得旅館業許可的情況下,僅向政府提出申告就運營民宿,但是對於營業天數設置180天的上限。各個地方自治體可以在政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各自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對於民宿業普遍頭疼的公安消防問題,日本消防部門規定:如果民宿經營者與客人一同居住,且客房面積小於50平米,消防要求視同普通住宅;除此以外,所有民宿必須設置與酒店相同的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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